ENGLISH
站内搜索:

广东省近海海洋变化与灾害预警重点实验室

科研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贯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管理原则,从实验室建设和学术梯队配备出发,聘请国内外优秀学者到实验室工作,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流动有序的研究队伍,提高研究队伍整体水平,努力使实验室成为科学研究基地、人才培养和学术活动中心,结合实验室特点和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科研人员考核原则

1、聘任工作从实验室建设和学术梯队配备需要出发,既考虑科研工作需要,又考虑实验室建设的长远发展;

2、坚持总量控制、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责权分明、严格考核、合约管理;

3、做到公开化、制度化、程序化。

第二条科员人员职责和义务

1、以广东省近海海洋变化与灾害预警重点实验室或Guangdong Province Key Laboratory for Coastal Ocean Variation and Disaster Prediction (GLOD)为署名单位参加学术会议、发表论文、申报奖励和研究项目等;

2、使用实验室研究设备和仪器;

3、使用实验室提供的工作、研究和学术经费;

4、获得实验室的学术与科研奖励等;

5、对实验室的管理和发展的建议权、监督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第三条科研人员考评

实验室为保证和促进固定研究人员科研水平的提高和队伍结构的优化,每年对固定研究人员工作状态进行考核。

1、考核评估工作在学术委员会指导下进行;

2、学术带头人不参加考核,但对本研究方向发展和五年目标负责;

3、科研人员三年内需完成的基本工作量(至少完成其中的三项)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以上纵向项目;

(2)发表SCI期刊论文;

(3)参与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并作报告;

(4)出版高水平专著或教材(前三作者);

(5)获得国家级科技奖

(6)获得省部级科技奖项

(7)指导本科生发表SCI论文或省部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挑战杯等;

(8)筹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第四条附则

本办法由实验室室务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